使用面向对象完全出于偶然,因为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无图形界面的环境下工作,有时候就算是介入了Web客户端的工作的时候,在写js和时,最多的也只是写写function,从没有考虑过要使用JavaScript面向对象这么高级的技巧。直到有那么一天,我开始在js中拼凑DOM标签,而且需要不停的拼凑,我发现我的代码变得愈发的丑陋,不仅上是代码简洁的问题,甚至有时候还引发了性能问题。长此以往,不出三个月,上帝都将会不知道我写过些什么,本篇的目的完全出于记录使用心得。
首先,还是来看一下促使我改变书写JavaScript习惯的垃圾代码,在练习、测试、调试、甚至正式项目中,大量的充斥着下面的代码。
不要告诉我你没有见过上面的代码,说实话,上面的代码确实写得快,调用简单,如果前两个函数还不足以引发你的愤慨,那么第三个函数应该让你有点想问候写这代码创建者的冲动了。是的,第三个函数直接触发了我决定使用面向对象。
实际上,我完全可以把第三个函数改造成下面这样。
最后显示的结果是obj对象中只得到了一个a我十分的不理解,这一个a让我觉得我又回到了C#的怀抱,多么美好呀,经过分析,当我通过Var a= CreateElement .a;
第一次调用在CreateElement.a来获取a对象时,a属性中的document.createElement(“a”)就已经把a对象驻留到内存中,这之后不管我再怎么调用CreateElement.a,实际上都只是得到了内存中a的一个引用,改变的都竟然是同一个对象,这就是静态类的特别之处,但是,当我通过调用CreateElement.element函数来获取对象时,每次我得到的都是一个新的对象,方法不会保存对象的引用,这是肯定的,解决方法就是通过调用CreateElement.element函数来创建新的对象,但是这种方法非面向对象推荐。
另外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使用非静态类,即实体类的方式,创建非静态类的方式也是相当的简单,代码如下:
这样每次new createElement()都是一个新的对象,不存在引用的问题了。
实际上,上面提到的就是Javascript中静态类和非静态类的区别;当然也从中得知,使用静态类非静态类的效率上还是有些差别的,而且调用的时候肯定也是静态类方便一些,如果不计较引用冲突问题,我觉得静态类应该是首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