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邮政国家Or私人的?

 瑞典邮政是国家开办、国家控股(100%)、有实力、有信誉的垄断行业。内部政企分开后,邮政在法律规范下,靠网络实力和良好服务占领市场。

1993年瑞典放弃了信函垄断保护权,完全改革了邮政市场。1994年瑞典邮政从公共服务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瑞典没有综合的邮政法。实际上,以前的垄断条文的制定比实际法律的地位要低。关于垄断的法律条文开始于1947年,而后一直没有更新过。但是,随着邮政市场的自由化,决定通过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市场的一些方面。1994年颁布的邮政法,不仅对公共经营者,而且对整个邮政行业,包括现存和潜在的私营运营者也有效。

邮政法保证普通公众依法能享受到邮政服务,政府有责任保证良好的邮政服务。反过来,法律赋予政府同市场上有能力提供邮政业务的公司签约的自由,从而在邮政领域引入真正的竞争。但是,目前瑞典邮政是唯一有能力提供全国服务的一家。1996年,瑞典邮政和政府的第一个合同到期,政府可选择另一个或另外几个经营者作为国家邮政的经营实体。邮政法还明确了信函和包裹业务的普遍服务范围(信函≤2kg,包裹≤20kg)。此外,瑞典邮政还必须承担邮政划拨业务的普遍服务义务。邮政法约定根据UPU惯例设计的邮票的发行权利只给予政府指定的经营者,让其根据UPU法规履行其义务。但是,这隐含着其它经营者可以自由发行另一种设计的邮票。邮政法还为监督机构监督法律的实施和例外情况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