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行政区划

海鸟网 - 12-29

瑞士的行政区划以州(又译邦。德语:Kanton、法语:Canton、意大利语:Canton、罗曼什语:Chantun)为单位,共划分为26个州。这些州在邦联时期皆曾经具有独立的主权,各自拥有自己的领土、军队与货币,直到1848年联邦架构建立为止。

16世纪时,瑞士地区的13个自治的国家组成了瑞士邦联,邦联中的国家可分为两种不同类型:分别是6个森林州与7个都市州。当时这些州都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但早在1499年瑞士击败了神圣罗马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之后,各州就已经取得了实际上的独立。此外,早期只有6个森林州实行民主共和制度;另外7个都市州则是实行寡头政治,其权力掌控在由有钱人所组成的城市议会手上,这些城市州包括苏黎世、伯尔尼与巴泽尔等。

现今的每一个州都拥有自己的宪法、议会、政府及法院。多数州议会为一院制,其席位数目从58到200之间不等。目前格拉鲁斯州与内阿彭策尔州依然保留公开的州民大会(德语:Landsgemeinde)来执行直接民主制度;其他各州则是以投票方式取代。每个州政府大约有5到7位首长,机构名称依照各州而有所不同。所有瑞士宪法当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事务,以及州内地方政府的自治权,皆是由各州自行决定。

瑞士各州规模不一,面积最小37平方公里,最大7105平方公里;而人口则从14,900到1,244,400不等。另外,自从汝拉州于1978年公投表决从伯尔尼州分离出来之后,至今尚未有新州诞生。